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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于3月25曰中午三点多在工厂(库房出去一辆小货)我骑摩托车从走廊根据,将我撞倒院墙上,腰椎骨裂。到现在责任划分还没有出。也有便是理陪怎样才有效。

综合法律 2021-08-14 09: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后,如果有强有力的证据,法院会根据庭审调查的事实作出裁判。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 骑摩托车与汽车追尾的具体责任划分要由交警进行,交警部门会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及时的有交警部门来确定双方的责任,然后根据具体的责任来确定赔偿,当然,不同的情况之间是存在着不同的责任划分,比如说都存在着违法行为,那么双方相当双方应当承担同等的责任,这种情况下是符合我们国家法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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