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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在网上买了杏干,发觉里边有坏的,商家规定申请退货。我不愿意退换货,猜疑她们再次二次市场销售,商家说不退换货没法返款。有什么办法吗。能够 规定赔付吗

消费者维权 2021-08-14 12: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消法》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 可以要求赔偿。赠与成立的前提必须是无偿。商家对你的赠与却是附条件的,你只有购买相关商品后,才可能获得“赠品”。因此,商家所赠送的物品不属于赠品,应视为商品。因商家未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赠品,应当进行更换或赔偿
  • 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规定,对于售出的产品有本条规定的三种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售出产品的质量问题,首先应当对购买者、消费者承担责任的主体是销售者(因产品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责任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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