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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开车撞人逃跑的行为受了二级轻伤,给对方治疗8万元以上,现在可以出院了,对方要求8万元的补偿费用,之后发生问题继续赔偿是合理的还是可以提起诉讼?

诉讼 2021-08-14 13: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没有一级轻伤的名称,是轻伤一级,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3.1 重伤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3.2 轻伤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3.3 轻微伤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
    根据《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嫌疑人除了要判刑,还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双方达成协议,赔偿到位的,可以判缓刑。
  • 一般来讲,自愿达成的赔偿协议应具有法律约束力,各方应当自觉履行。达成交通事故赔偿协议后,如果有如下情形,受害人可否再次起诉要求赔偿。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 被害人和被告私下达成调解,但被害人往往不具有医学专业知识,当时无法预料到自己伤情如何发展,也无法预测到以后经济损失有多大,如果被告人当时赔付的费用与被害人的实际损失存在巨大差距,有失公平,被害人仍然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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