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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打算离婚,现在县里有父母为我结婚买的房子,我和妻子的名字也登记了。现在住的是父母以前在镇上买的房子。现在离婚的她要分两套房的钱。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21-08-14 18: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一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 需要看具体情况予以判定。如果购买房产的资金依法应认定为一方个人的婚前财产或属于婚内的个人财产,且该不动产登记为一方所有,那么离婚时,该不动产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属于一方的个人婚内财产
  • 婚后买的房子离婚怎么分,需要看具体情况予以判定。如果购买房产的资金依法应认定为一方个人的婚前财产或属于婚内的个人财产,且该不动产登记为一方所有,那么离婚时,该不动产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属于一方的个人婚内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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