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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东接受股权转让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股权转让 2021-08-15 08:1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股东权利如下:
    1、股东身份权。
    2、参与决策权。
    3、资产收益权。
    4、退出权。
    5、知情权。
    6、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
    7、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
    8、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股东义务,主要如下:
    1、遵守公司章程的义务。
    2、按期足额缴纳认购的出资额的义务。
    3、公司验资完成后,不得抽逃出资的义务
  • 公司股东的权利包括:股东身份权;参与决策权;资产收益权;退出权;知情权;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公司股东有以下义务:《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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