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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叉车在工作中不小心弄伤了雇主的手,已经赔偿了五千人的住院。现在他的手指很好,我要求继续赔偿。请问我是否有责任继续赔偿。如果有的话,赔偿金额是多少?

劳动纠纷 2021-08-15 10: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 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 手指骨折工伤赔偿数额是根据伤残情况而定的,不同的伤残等级有不同的赔偿标准,应首先做工伤鉴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到第三十七条规定了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时应享受的待遇
  • 对于这个问题,首先需要进行工伤认定,确定工伤等级,用人单位再根据劳动者的情况进行赔偿,赔偿金额只有等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手指断了,如果是骨折的情况,没有留下后遗症的,一般会被认定为十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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