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的车和别人的车追尾,我的车人受伤后,责任认定我的全部责任,对方让我修理车,我该怎么办,我的车报废了,坐我的车的人也是我付钱看病,对方的车皮卡有点损坏,让我修理车出停车费,合理吗?

交通事故 2021-08-15 10: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并适用侵权责任法第49条的规定确定其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四)其它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 一般来讲,车被追尾对方全责,由对方保险公司帮你定损后,对方车辆驾驶员先行垫付修车费,或者你直接修好车后拿发票找责任方报。当然,当事人也可以凭车辆维修费用单据或发票以及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直接找对方保险公司理赔
  • 你好,建议,搜集证据起诉解决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成都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