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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家五口人,上面有一位八十多岁的父亲,底下两孩子上学,我的老婆一个人在家照料她们,我一个外出打工赚钱,施工工地上干活儿,还不平稳,收种麦子还需要回家了帮助,我想问一下我能申请办理最低生活保障吗?

综合法律 2021-08-15 15:4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城乡居民如何申请低保如下:  
    一、城市居民办理步骤:   
    1、凡符合保障人员条件的居民,本人写出申请到所管辖的居委会申报;   
    2、居委会根据申请情况到申请人家进行实际调查,是否符合保障条件;   
    3、居委会把调查结果及相关证明报送办事处民政科核实;   
    4、对符合条件的保障人员发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填写,报区民政局审批;   
    5、审批后对保障人员建档、建卡管理,方能领取低保金。
    二、农村居民申请低保:  由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1、乡镇人民政府应在接到申请后的20个工作日内将核查意见及相关材料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在2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审批工作,对符合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发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2、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的内容重点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申请情况和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民主评议意见,审核、审批意见,实际补助水平等情况。对公示没有异议的,要按程序及时落实申请人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对公示有异议的,要进行调查核实,认真处理。  
    3、最低生活保障金原则上按照申请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与保障标准的差额发放,也可以在核查申请人家庭收入的基础上,按照其家庭的困难程度和类别,分档发放。  
    4、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对保障对象要实行动态管理,每半年对保障对象家庭收入情况进行一次核查,并根据其家庭经济状况的变化,及时按程序办理停发、减发或增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手续。保障对象和补助水平变动情况都要及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7日。
  • 凡持有非农业户口且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达不到当地最低生活标准的城市困难居民,不论其年龄、职业、健康状况、住所、单位性质如何,都应纳入城市低保范围。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享受低保待遇:
    ⒈非生活、上学、工作等必须的原因,办入本旗县市非农业户口不满五年的;
    ⒉家中有固定电话,且月话费超过40元的;
    ⒊拥有汽车、非营运摩托车、贵重手饰、移动电话、空调、电脑等高档消费品及饲养观赏宠物的;
    ⒋家庭月电费支出超过30元的;
    ⒌进行餐饮、娱乐等高消费活动的;
    ⒍因家庭成员游手好闲、好吃懒做造成生活困难的;
    ⒎人均私有住房面积(建筑面积)超过30平米以上的(因家庭成员有重大疾病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特殊困难的除外);
    ⒏新建住房、购买商品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⒐有出租营业性门点的;
    ⒑因吸毒、赌博等违法行为造成家庭生活水平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⒒出资安排子女借读、择校就读的;
    ⒓不如实申报家庭收入,不配合社区居委会、办事处及审批机关调查核实的;
    ⒔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人员,无正当理由两次拒绝就业介绍或不参加社区公益性劳动的;
    ⒕经查三个月不领取低保金的;
    ⒖存款数量无法明确、隐性收入无法核实,尽管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但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低保标准的,经街道或社区评议委员会表决不应纳入的;
    ⒗有购买股票或其它投资行为的;
    ⒘有多名法定赡养人,且法定赡养人中有一户有赡养能力的;
    ⒙有法定抚养、扶养人且法定抚养人和扶养人有抚养、扶养能力的;
    ⒚人户分离的人员,享受户籍所在地低保待遇一年以上,仍在本旗县以外居住的;
    ⒛其他不能享受低保待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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