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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并,终止原合同,签订新公司合同,在原公司合同条例中,明确约定公司合并,合同继续由新公司履行,新公司合同变更条例,可以拒绝签字吗?不签字有什么赔偿?

合同纠纷 2021-08-16 03: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签订涉外经济合同条款,各国法律要求不一,有的要求较详细,有的允许保留待将来达成议的条款。我国《涉外经济合同法》规定,合同一般应具备以下条款。
    (一)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国籍、主营业所或者住所;
    (二)合同签订的日期、地点;
    (三)合同的类型和合同标的种类、范围;
    (四)合同标的技术条件、质量、标准、规格、数量;
    (五)履行的期限、地点、方式;
    (六)价格条件、支付金额、支付方式和各种附带费用;
    (七)合同能否转让或者合同转让的条件;
    (八)违反合同的赔偿或其他责任;
    (九)合同发生争议时的解决方法;
    (十)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以上这些条款一般应当具备,而不是必须具备的强制性规范。但合同条款订的完备些,对保障合同的履行非常重要。一旦发生争议,就可以根据合同条款,判明是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合同的签订注重公平原则,注重意思表示自治,即在真实的意愿下与对方订立合同。若双方达成协议,愿意重新订立合同的,是可以签署的,但要注意自身权益的保护,比如对比原先的合同,有哪些条款发生变化,是否合法,是否损害自身的利益
  • 原合同未到期,有权拒绝签订新合同。劳动合同到期前,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是终止劳动合同还是续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用人单位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的手续,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就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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