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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用善意取得的例外情形

综合法律 2021-08-16 08: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以下情况不适用善意取得:
    1、转让的财产不能随便流通或只能在特定的主体之间流通;
    2、转让毒品、剧毒物、爆炸物,倒卖国家不允许自由买卖的珍稀动物以及国家重点保护的文物等;
    3、须经登记才能转让所有权的动产
  • 不是,不动产也适用善意取得,只是没有明确规定而已。
    一般来说,不动产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没有经过夫妻的共同同意,以一方的名义订立合同的,合同效力待定?如果妻子不同意,合同无效。
    一般也不当作善意取得处理。因为善意取得是对于无权处分人来说的,在你所说的情况下,对方有义务要征求双方的意见
  • 根据《物权法》规定,善意取得适用动产和不动产。从你提供的信息来看,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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