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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买卖合同和加工合同,与对方签订的是销售合同,但合同内容是根据对方的要求制作产品的,这是加工合同吗?合同中也没有约定不能将产品加工交给第三者,交给第三者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吗?

离婚 2021-08-16 10: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提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定作人接受承揽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并给负约定的报酬的协议。如果当事人没有特别的约定,则承揽人在完成一定的工作或完成工作的主要部分并向定作人交付了定作物后,才能获得报酬。
    ;对于定作人来说,他接受的定作物期限,也就是他支付报酬或价款的期限;如果承揽人没有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则定作人可以使用同时履行抗辩权,拒绝支付报酬或价款。若承揽人是瑕疵履行即交付的定作物或完成工作成果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而定作人不同意使用的,应有承揽人负责修整或调换。
    若经过修整或调换以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人有权拒收并援用同时履行抗辩权拒绝支付报酬或价款。
  • 委托加工合同买卖合同区分主要是
    1、标的不同。
    2、委托加工合同具有一定的人身性质。
    3、是否移转所有权。
    4、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可以是种类物也可以是特定物。委托加工合同的标的物只能是特定物
  • 依据合同约定的内容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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