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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朋友是超市收银员,利用自己的工作把顾客给的钱放在自己的包里。现在超市被解雇,不支付工资,被要求赔偿超市10000元。这个合理吗?10000元不是太多了吗?

劳动纠纷 2021-08-16 12: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在工作期间,被用人单位开除,还是可以获得工资的。但是如果因为工作失误,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赔偿的。
    2、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赔偿指对损失、损坏或伤害的补偿;对受害的一方补偿或赔款。要对责任进行认定,如果是超市的责任是要赔偿的。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舰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受到财产或者人身损害的。
    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 超市收银员收到假币,如果是收银员自身存在过失导致的,单位可以要求其赔偿,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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