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公司破产了。我们的工资还能全部拿到吗?

破产清算 2021-08-16 13: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申请(被申请)破产的债务人应当具备法人资格,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农村承包经营户不具备破产主体资格。 国有企业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时,应当提交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破产的文件;其他企业应当提供其开办人或者股东会议决定企业破产的文件。
    债务人申请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一)书面破产申请;
    (二)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四)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五)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
    (六)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
    (七)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帐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帐号、资金等;
    (八)企业债权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
    (九)企业债务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权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
    (十)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
    (十一)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
    (十二)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 公司破产后,破产人会尽可能全额发放工资给员工,但是不一定能全额发放。根据法律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程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费、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费用。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费。

    3、普通破产债权
  • 一般情况下,公司在进行破产清算时,需要优先清偿员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即工资是可以追回的。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破产企业的职工工资、医疗、伤残补助及抚恤费用优先用于企业欠付的税费及普通破产债权,处于优先受偿的地位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齐齐哈尔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