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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男性患有遗传性乙型肝炎,最近变成肝癌,男性父亲有盗窃前科,母亲的生活方式有问题。这样的家庭适合养育孩子吗?孩子出生后母亲有。现在两岁了!离婚后,孩子怎么判断?

离婚 2021-08-16 13: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离婚后,孩子轮流抚养是可以判,如果轮流抚养有助于孩子的成长,在法律上是可以执行的。但是要注意,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由于特殊原因不能给孩子带来更好的教育或生活质量,不建议轮流抚养
  • 孩子抚养权: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
    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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