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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下班了,骑摩托车回家了,中途路面交叉路口与货车撞击,导致我头、脚受伤住院治疗。交警队事件处理,我负主责。那样的话,我住院治疗的医药费,可能假如分派?如花费在交强险赔付范畴以内,又将如?

损害赔偿 2021-08-16 14: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发生交通事故后报交警处理,由交警部门认定事故责任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等到医疗终结后委托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确定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等级计算各项伤残赔偿金,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评残鉴定费、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等。
    协商赔偿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肇事司机以及肇事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以及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内赔偿,超过赔偿限额的部分由肇事司机根据事故责任赔偿。
  • 交强险限额外由当事人承担的赔偿义务,按照商业保险合同的约定,有保险公司按约定的赔偿范围、项目予以理赔。前者是法定的强制险,机动车必须参加,后者是商业保险,是否参加自愿
  • 根据双方保险合同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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