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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几个人一起租的房子,交给房东钱,然后他让我们签约的三个人一个人签了字。不到一个小时就打电话给房东,说不想租,让他还租金,但他没有还给我。这个时候该怎么办呢?

合同纠纷 2021-08-16 15: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如果是因为承租人经营不善导致解除合同的,属于承租人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可以按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来确定。  二,如果是因为出租人违约,或者其他不可抗力行为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承租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剩余租金和押金。
      三,如果是双方协商解除租赁合同,是否退还以及退还的数额一切以双方协商为准,法律不干涉。  四,上述情况中的前提是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如果合同无效,是可以要求返还剩余租金以及押金的。
  • 合同到期后,如果双方均同意续约,那应该重新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明确新的权利义务。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房东有权利拒绝对外出租,但是如果房东对外出租,作为原承包人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受偿权
  • 房租到期后面临两个问题,如要续租,可以向房东的手机发送短信,通知其要继续租赁。如要终止原合同,因为合同已经到期,双方不继续签订,视为终止。此时依然要通知房东,准备搬走了,要求其退还押金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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