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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三年前和a离婚了。离婚的时候,孩子们都回到了我身边,所以孩子们的户籍一直和我在一起,一年后儿子被父亲带走了。现在我结婚了,想把我的户籍和女儿搬到现在的a家。儿子该怎么办?

离婚 2021-08-16 19:1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 (1)户口在哪里,和继承权没有任何关系。继承只基于血缘形成的亲属关系、或者是收养形成的拟制血亲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
    (2)如果是父母子女或是养父母与养子女:即使户口在美国,也一样有权继承遗产;相反,即使户口与被继承人终身在一起,如果没有以上所说亲属关系或是收养关系,照样无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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