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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对方分居已经四年多了。到现在为止没有联系。之后,我在外面认识的男人,现在有孩子。我现在想和现在的男人分手,但是这个男人不同意,说要告诉我再婚。他有权告诉我吗?法院接受他的事件吗?

离婚 2021-08-19 08:0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是否构成重婚,法律上有严格的规定。法律上的重婚,不等于通奸和出轨,法律上认定重婚必须是有两本以上的结婚证,或者是没有登记结婚,但是对外一直以夫妻宣称,并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长时间。
    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存在重婚,可以主张重婚一方赔偿精神损失费以及物质损失,解除婚姻关系,同时还可以通过刑事自诉或刑事公诉让重婚一方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但是重婚的认定在法律上是很严格的,需要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形和证据情况来判定。
  • 同居关系依法应自行解除,双方能协议解除最好,如达不成协议,一方声明解除并不再与对方共同生活即可。仅就解除同居关系而起诉到法院的,法院不予受理。如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双方不能就孩子抚养、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可就这些问题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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