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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劳务派遣员工,已经工作了8年了。合同于2017.5月签订,但现在公司经济不好,不能向派遣公司支付费用,派遣公司要求前终止合同,我不终止合同也不行,如果终止了,我应该得到什么赔偿。

劳动纠纷 2021-08-19 12: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到期,若公司不再与你续签或提供的劳动待遇低于原合同,你可以拒绝,应支付你经济补偿金,若你在08年前在公司工作,则从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工资。若你是08年以后到公司工作的,则按你的实际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工资。
    你已经在公司连续工作了10年,你可以要求公司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公司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若公司不签订,应赔偿你,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
    你一定要在合同到期前提出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不然合同到期后,就无权要求了,曾多次处理这种情况。
  • 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务派遣合同的情况,则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反之,如果用人单位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那么劳动者就没有赔偿金了
  • 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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