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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销售板材的,前几天我进了板材,在加工厂加工出了问题。客户以产品质量有问题为理由,要求退货和支付加工费。我先和客户在一起,现在想和厂家一起奖励,该怎么办呢?我在河南鹤壁市XX,厂家在临沂,起诉应该在鹤壁起诉还是在临沂。我是销售板材的,前几天我进了板材,在加工厂加工出了问题。客户以产品质量有问题为理由,要求退货和支付加工费。我先和客户在一起,现在想和厂家一起奖励,该怎么办呢?我在河南省鹤壁市XX,厂家在临沂,起诉应该

产品质量 2021-08-19 17: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产品质量侵权责任属于特殊侵权责任,对产品质量责任属过错责任抑或无过错责任,适用何种归责原则,学者有不同观点。通说认为,民法通则第122条所规定。的产品质量责任属于无过错责任或称严格责任,即无论产品制造者、销售者主观上有无过错,均应对产品所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而依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生产者所承担的责任,属于无过错责任;销售者所承担的责任,属于过错责任。笔者认为,依特别法优先适用的原则,关于产品质量责任在法律适用上应优先适用产品质量法的规定。
    产品质量法在规定产品责任的同时,也允许生产者、销售者通过一定的抗辩事由以获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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