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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房产纠纷 2021-08-20 12:5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了三个方面的基本内容:一是对专有部分的所有权。二是对建筑区划内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权。三是对共有部分享有共同管理的权利,即有权对共用部位与公共设备设施的使用、收益、维护等事项通过参加和组织业主大会进行管理
  •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是:指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我国《物权法》专章规定的不动产所有权一种形态。
    所谓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指的是权利人即业主对于一栋建筑物中自己专有部分的单独所有权、对共有部分的共有权以及因共有关系而产生的管理权的结合
  •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对其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对建筑区划内的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权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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