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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2月28日租房签约,没有明确记载签约日期。合同期限为2018年3月4日至208年4月3日。这所房子租了房租,交了押金。如果2月28日不租的话,我想问一下是否违反合同,是否赔偿违约金和租赁人的中介费。赔偿应该是多少?2018年02月28日租房签约,没有明确记载签约日期。合同期限为2018年3月4日至208年4月3日。这所房子租了房租,交了押金。如果2月28日不租的话,我想问一下是否违反合同,是否赔偿违约金和租赁人

合同纠纷 2021-08-20 15:5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中介违约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中介单方毁约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或是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违约金的支付需要以实际损失为依据。
  • 房子未到期,房东提前解约需要赔付的违约金数额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 要看租房合同是否有效;如果合同有效,依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建议找律师详细咨询为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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