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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房地产接待处工作。因为公司被收购了,所以在收购前的第三天,公司把我调到酒店接待处。因为工作内容不太一样,所以必须上夜班。我不想去。公司的人说不去就没有赔偿金是合理的吗?另外,调动工作单位需要30天前告诉我吗?如果不合理该怎么办?我在房地产接待处工作。因为公司被收购了,所以在收购前的第三天,公司把我调到酒店接待处。因为工作内容不太一样,所以必须上夜班。我不想去。公司的人说不去就没有赔偿金是合理的吗?另外,调动工作单位需要30天

房产纠纷 2021-08-21 08: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第六十三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 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如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也是有权调整岗位的
  • 要看你们劳动合同中对于工作岗位的约定,若岗位约定明确,公司无权单方面调员工的岗位,公司调动员工的岗位,应有合法理由,要跟员工协商达到一致,否则员工可以不去新岗位,员工可以以公司不提供工作条件为由提出离职,若离职,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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