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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他2011年的情况下生了第一个小孩闺女,那时候我14岁。一直到现在也没有去结婚登记,上年2016年怀二胎,二胎期内他外遇,与外边的女性一起玩儿,同居生活。如今小孩生了,我们两个想分离,他说道上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判小孩怎么分。这步骤应当如何走,我又应当如何保持我与小孩的合法权利。我跟他2011年的情况下生了第一个小孩闺女,那时候我14岁。一直到现在也没有去结婚登记,上年2016年怀二胎,二胎期内他外遇,与外边的女性一起玩儿,同居生活。如今小孩生了,我们两个想分离,他说道上人民

离婚 2021-08-21 12:5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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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协商,一般本着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处理,如果孩子较小,随母亲可能性大.如果是两个子女,一般父母各抚养一个.不抚养孩子一方有探视权,同时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以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160;负担两个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以上比例确定。
    抚养费可以根据孩子的实际生活需要或者支付抚养费的实际经济情况相应变更,可以要求增加也可以要求减少。 不能以不要抚养费为由剥夺对方的探视权,是违法的。
  • 如果是婚前购房且存在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的,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
    (三)》相关规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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