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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15-08-24 08:52

您好,我在一家补习班机构从事文职工作,现已工作差不多七个月了,期间单位未跟我签订合同,也没给我交保险,当初说好了是给交的,但一直没交,现在我要求他必须给我交保险,他不同意,除非减工资才给我交,我不同意,他就要解雇我,重新招人,我现在想要申请劳动仲裁,可是没有什么直接的证据证明我们之间的劳动关系。因为平时上班不打卡,不签到的,工资也是有时候现金有时候打卡上的,而且工资老不及时,现在我收集了一些我平时做的表格,内部资料,请问可以作为证据吗?现在有一段录音,主要说他没给我交保险,减工资才给我交保险,我不同意,他现在因为成本太高,不准备用人,可以作为证据申请劳动仲裁吗?我这个情况要怎么办才能申诉成功呢?

仲裁 2018-11-13 03: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劳动争议,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是关键,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   
    2、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立案后,开庭,然后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   
    3、如果请专业人士指点,劳动案件完全可以自己处理,一样能胜诉,且劳动仲裁委不收费。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你去新单位工作!   
    4、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劳动合同法》第
    10、
    46、
    47、82条!
  •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 您好,您可以到劳动部门的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劳动仲裁的结果不服,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日内向法院起诉。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
    ”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劳动者依据第三十八条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数额是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像您工作三年,公司除应支付拖欠的工资外,还应当支付您三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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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同意,请问可以作为证据吗?我不同意,可以作为证据申请劳动仲裁吗?我这个情况要怎么办才能申诉成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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