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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买房付了预付款,当初说70年的产权和70年的50年等今后的续期一样免费,之后才发现是50年,而且50年的期限和70年的期限不同,50年的期限要收取一定的费用,公司通知他们续期是免费的,我想他们误解了我你好,我买房付了预付款,当初说70年的产权和70年的50年等今后的续期一样免费,之后才发现是50年,而且50年的期限和70年的期限不同,50年的期限要收取一定的费用,公司通知他们续期是免费的,我想他们

合同纠纷 2021-08-21 21:5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如何续期
    1、一是不够70年的,到期后必须都续期到70年;
    2、二是70年到期后自动续期,相当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一个无期限的物权,即一次取得永久使用,国家不必每次续期每次都收费;
    3、三是到期后经过自动续期变成永久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之后,应当确定使用权人与国家所有权人之间的关系,可以考虑收取必要而不过高的税金,但应当经过立法机关立法决定。
    具体缴纳的金额需依据国家现行的相关规定,即土地到期后按照当时的楼面毛地指导价格,依一定比例缴费
  • 要讲究房屋买卖的付款方式是否规范。在合同中对付款的数额、期限、方式及违约责任等作出约定。有的开发商不是先签订合同,而是先让购房者交纳一定数额的定金,只给购房者一个收条,一旦发生纠纷往往造成购房者在追究其责任方面的举证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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