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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以什么方式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合法律 2021-08-22 10: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 行政处罚送达方式为:直接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或者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送达的方式。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
  • 行政处罚书送达方式有当场交付、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以及公告送达。《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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