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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项目预缴所得税怎么申报

综合法律 2023-04-09 07:1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可以详询税务部门办理
  • 跨地区项目部预缴税款: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
    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并由项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只限于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的项目部。如果是非跨省的异地施工,国家并没有规定要预缴企业所得税)。
    总机构预缴税款:扣除已由项目部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后,按照其余额在机构所在地预缴。
    只设二级分支机构的建筑企业
    二级分支机构分摊预缴税款:总机构在每月或每季终了之日起十日内,按照上年度各省市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将统一计算的企业当期应纳税额的50%在各分支机构之间进行分摊(总机构所在省市同时设有分支机构的,同样按三个因素分摊),各分支机构根据分摊税款就地办理缴库。分摊时三个因素权重依次为
    0.
    35、
    0.35和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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