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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两次离婚!可我都没时间去!法院判离婚!是否成立

离婚 2018-11-13 17: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有家暴,可以向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离婚。
      《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一次家暴也可能判离婚: 法院判决离婚的前提是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再无和好的可能。虽然只是遭受一次家庭暴力,但是如果双方都认为感情确实破裂,没有和好可能,就会判决双方离婚;否则,不会判决双方离婚。
  • 根据你的叙述,做如下回复:
    1、应是起诉离婚。如是双方都同意离婚,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
    2、如果一方又不同意离婚,并且出具书面的材料,另一方仍要求离婚,则需要看是否构成感情破裂的条件。
    3、这个要求不合理。至于是否需要给予补偿,需要看具体的案情。
    4、补偿款是在法院判决生效的前提下才能要求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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