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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司女职工产假期间,公司每月按例支付工资,没有扣除一部分。之后,该员工结算的生育保险费用由公司领取吗?

保险纠纷 2021-08-25 13: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 生育津贴本来就是用来给员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且产假期间工资与员工原工资应一样,如果津贴不够发员工原工资,单位补足,如果多于原工资,可直接发给员工
  • 你好,女职工产假期间,无论是用人单位支付产假工资还是女职工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用人单位和女职工本人仍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单位承担的部分,员工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女职工个人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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