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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妻子和我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在怀孕8个月时在沈阳早产了。分娩的新生儿马上转入了儿科病房治疗。这样的情况,可以报销吗?母子发生的费用,应该叠加计算,还是分别计算?

妇女儿童权益 2018-11-14 19: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伤险和新农合不能同时报销。
    1、不能同时报销,两个是不同性质的保险,而且医疗发票只有一份,同时报销在实操上也不现实;
    2、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分别按项目各自承担相应赔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赔偿全部由用人单位支付;
  • 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农村合作医疗交多少钱?
    1、首先,明确参加的是哪种医疗保险。社会医疗保险大体分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农村合作医疗。前两种,当地城镇户口参加;而农村合作医疗,农村户口参加。
    2、农村合作医疗每年缴费几十块钱就可以了,年交500多块,应该是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这个缴费和报销比例各地都是不同的,只能以当地规定为准。
    3、建议你查一下当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文件,对于缴费、报销等都会有明确规定的,不会乱收费的。
  • 根据劳动保障部等部门《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14号)规定,参保人员应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可自主决定在定点医疗机构购药或持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除急诊和急救外,参保人员在非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费用,不得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因此,职工如患急病确实来不及到选定的医院医治,自己到附近的医院诊治,持有医院急诊证明,其医药费用,可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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