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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014年5月12日入职南宁一家新建药厂,面试时对方说帮我购买五险,可上班后直到现在(2015年8月19日)都没有帮购买五险,之前对方说未取得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暂时办理不了社保。今年5月份公司领取了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可还是迟迟不帮交社保,这两天我强烈要求要帮交社保了,才给予回应,从八月份开始交,但之前的就不补交了(社保局说可以补交的)。那这个公司就相当于抠了员工一年的社保了,遇到这情况我该如何处理,争取自身利益?

劳动纠纷 2018-11-14 20: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有营业执行的个体工商户是可以购买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

  •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包括社会保险条款。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您可与用人单位协商;因社会保险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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