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请问子女未全部参与社今养老保险,父母是否能领取养老保险金?

保险纠纷 2018-11-15 07: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养老保险领取的流程分下列两种情况进行考虑:
    1.满龄退休:
    到龄当月缴费后企业专管人员持本人档案、缴费记录经高新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核实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等信息后,根据高新社保中心打印退休审批核定单填制退休审批表审核批准后,于次月起领取养老金。
    2.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首先需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不少于1周时间的公示后,除正常退休应提供的资料外、还应携带本人申请、公示结果等资料办理退休手续。
    3.因病提前退休:
    经高新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初审后,报市劳动鉴定委员会体检鉴定,按批准时间办理退休、退职手续。
    无论何种退休,办理完成退休审批和养老金计算后,养老金均采用社会化发放,退休人员应自行到社保中心指定的银行开设一个帐户,并将帐号通知社保中心财务部,养老金将按月转入卡中。
  • 根据现行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一)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按规定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费。用人单位的参保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个人参保人员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1996年1月1日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满50周岁,1996年1月1日及其以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无视同缴费年限的,年满55周岁。  
    (二)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累计满15年及其以上,其中:1996年1月1日前参加工作(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06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及其以上。  
    (三)参保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后,因缴费年限达不到按月享受退休待遇规定,又不能廷长缴费的,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次月到参保地社会保险局办理养老保险一次性支付手续后中断养老保险关系。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养老保险的办理过程是怎样的  
    1、申请:由参保人员本人向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书面申请。职工要根据自己的工资收入情况,按照规定缴纳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费,该费用是记入当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在某家银行开设的账户的,并按照不低于或者高于同期的城乡居民存款利率来计算利息,鼓励职工个人参加储蓄性养老保险,所得的利息可以记入个人的账户,它的本息是全部归职工个人所有的。  
    2、审核: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并审核参保人员书面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在15个工作日内,向参保人员原职保、新农保或城居保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出联系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制度衔接条件的,向申请人作出说明。  
    3、办理:参保人员原职保、新农保或城居保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联系函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制度衔接的各项手续。  
    4、办结: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职保、新农保或城居保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转移的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情况及时通知参保人员。
  • 养老保险要至少交满15年,以后到退休的时候才能终生享受养老金,如果你是男性,按60岁退休计算,从现在交到退休正好15年,可以保证你退休后按月领取养老金;如果你是女性(50或55退休),到退休的时候未交满15年,可以申请延迟办理退休手续,补缴未足年限,到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后,并不影响你享受按月领取退休金待遇,如果不想延迟退休,也可以选择一次性补交。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宿迁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