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驾车和对方三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我方证件齐全,对方证照过期,交警认定我方主责,对方次责。当时出于人道,我方认全责。我方垫付了前期所有费用。(含住院费,修车费等)现在对方伤愈出院,又要误工费(对方年龄超过60岁),我拒付。对方以此不配合,不提供相关资料。我到保险公司无法理赔。我该怎么办??

保险纠纷 2018-11-15 15: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 》第六条规定,交强险合同中的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   交强险赔偿范围:
      相对于商业三者险20多条免责条款,交强险的免责为“受害人故意行为造成损失”、“被保险人自身财产损失”、“相关仲裁及诉讼费用”和事故造成的某些间接损失,保障范围要大许多。而且,无论事故中被保险车辆有没有责任,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都予以赔偿,并且没有免赔额和免赔率。
  • 交通事故无人员死亡,对方全责,但对方不配合理赔,电话不是关机就是不接,受害方可联系事故处理民警或所在地的事故调解处理中心出面联系对方,如果两次以上对方不来处理,可以通过交警队调到对方车辆及保险公司信息然后直接起诉对方和对方保险公司,起诉后可以由法院判决让对方保险公司直接理赔给你的!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凉山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