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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单位未办理参保手续,将养老保险费退给我,由于个人无法办理,我申请劳动仲裁,裁定单位帮我办理,但是由于现在社保补缴费用提高,单位原来退给我的远远不够,但单位又不出钱,我该怎么办?

保险纠纷 2018-11-15 19: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57条、59条的规定: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的用人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并约定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2、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第58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该在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的30日内,为劳动者办理社保登记;
    3、当事人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否则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 五险一金:
      养老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1%,个人自己缴纳8%;
      医疗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9%,个人缴纳2%外加10块钱的大病统筹(大病统筹主要管住院这块);
      失业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个人缴纳1%;
      工伤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
    0.5%,个人一分钱也不要缴;
      生育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
    0.8%,个人一分钱也不要缴;
      住房公积金: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8%,个人缴纳8%
  • 社保征缴范围是怎样的,  
    一、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  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规定将城镇个体工商户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的范围。  
    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范围  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规定将城镇个体工商户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  
    三、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范围  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规定将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以及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纳入失业保险的范围。  
    四、工伤保险费的征缴范围  依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包括中国境内的所有企业及其职工。  
    五、生育保险费的征缴范围  依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包括城镇企业及其职工。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社保具体是指什么  社保即是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社会保险、医疗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等。  社会保险必须根据各种风险事故的发生概率,并按照给付标准事先估计的给付支出总额,求出被保险人所负担的一定比率,作为厘定保险费率的标准。而且,与商业保险不同,社会保险费率的计算,除风险因素外,还需要考虑更多的社会经济因素,求得公平合理的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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