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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诈骗案中犯罪嫌疑人和受害人的口供不一致,该怎么处理

刑事辩护 2018-11-16 11: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金融凭证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犯信用证诈骗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
    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 经济诈骗公司财物2千元以上的就属于“数额较大”,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 诈骗数额巨大,需判3-4年有期徒刑。各地标准不同。《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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