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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大家一个问题,本人已从原单位离职1年多,但是原单位一直欠交我的社保,导致我的社保一直挂在原单位,处于欠缴状态,找原单位他们还不管,这该怎么办呢?

劳动纠纷 2018-11-17 10: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开单位后的社会保险:
    1.办理转移手续后在新单位续保(新单位在异地的需要异地社保中心的确认或者等待政策允许转入后再办理)。
    2.办理转出手续后以个人身份续保(持身份证和社保卡到社保中心办理)。
    3.停保一段时间,以后再续保。注意:停保的次月起停止报销医药费。 因转移、转出,停保的前后缴费年限和缴费金额累计计算。
    二、社会保险的退保
    1、农业户口的可以退保(持身份证、社保卡、原籍政府回乡证明办理)。
    2、农民有赖以生存的土地,所以可以退保。农民身份变为居民身份是大趋势,所以不提倡退保。
    3、城镇户口的不能退保。
    三、尽管累计缴费年限在10年或15年以上,并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就能够享受养老金待遇,但是缴费年限越长,缴费金额越多,今后的养老金也就越多,反之则少。
  • 离职后社保的处理办法其实很简单。如果在个人辞职后有新的单位接收,那么就可以通过新单位继续缴纳社保,如果没有新单位接收那么就需要个人找一家企业挂靠并缴纳社保,挂靠期间本由企业承担的部分金额也需要个人来承担。
    个人离职后自行缴纳社保的方法:
    1.需要个人持本人身份证、接触劳动合同证明书到当地就业服务中心做失业登记,领取登记表填写并申请按规定享受失业救济金待遇,同时办理《再就业优惠证》享受相关的政策优惠待遇。
    2.到医保中心办理医疗保险参保手续,所需要带证件有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以及身份证。
    3.缴纳失业期间所需社保费用,缴费地点: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所辖社保中心个人缴费窗口。
    所需要证件:养老保险手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登记卡片、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封存单、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以及自谋职业名义办理社保手续。
  • 单位拖欠社会保险,应督促单位及时缴纳,如单位不履行义务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单位及时补交。个人无法定义务代单位缴纳,个人也不好缴纳,除非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以个人名义继续缴费。

    一、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及时履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即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劳动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用人单位自行申报后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用人单位未按时及时缴纳社保的由社保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补缴社保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或其银行查询其银行账户,并可申请县级以上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要求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二、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要求购买的一种保险,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目的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享受保险待遇。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都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承担该项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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