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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和朋友去过生日食了K粉被抓,自今都没在碰过,今天到交警大队换驾驶证时那里的工作人员和我说我有吸毒的前科不给办理,给我开了一张吸毒未成瘾的单叫我到公安局禁毒大队那证明我吸毒未成瘾盖个章。是不是说禁毒大队盖了章后我的驾驶证就可以办理了。

刑事辩护 2018-11-18 05: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第三百五十三条“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强迫他人吸毒罪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五十四条容留他人吸毒罪容 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 一、如果因为吸毒被依法注销了驾驶证,就不能恢复原来驾驶证了。
    二、根据我国现行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因吸毒驾驶证被依法注销,需要三年后向公安交警车管所提出申请,通过考试取得新驾驶证。
    三、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23号令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的;
      
    (二)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 毒品犯罪被判刑出来后可以考驾照,不可以的是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二)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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