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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夫妻没离婚的情况下,老公所欠债务,妻子是否有义务尝还

离婚 2018-07-04 16: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离婚时的债务清偿需要根据不同情况处理,总的来说就是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共同承担,个人债务个人承担。


    (一)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其配偶主张权利,除非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


    (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另一方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除外;能够证明夫妻约定分别所有财产制,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也除外。


    (三)夫或妻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可基于合法依据向另一方追偿。


    (四)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你好,原则上,夫妻期间欠下的债务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
  • 离婚债务分为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两种情形,通常因共同生活、经营所欠下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应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偿还,不足偿还的部分由双方协商承担,双方之间为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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