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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前臂截肢,工伤鉴定五级,已申请劳动仲裁,年龄23岁男,已在定点假肢厂安装假肢,费用五万,有假肢证明,那个标准费用的假肢根本没有作用,只能装饰,伤者年轻又是右手缺失,生活受到很多障碍,劳动仲裁坚持按国家标准赔偿该怎么办

国家赔偿 2018-11-18 20: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劳动者通用人单位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因此,发生工伤事故,无论责任在谁,都由用人单位或者社保机构(缴纳了社保的情况下)承担赔偿责任。

  • 1、劳动仲裁按件收费,每个案件申请人需要先交10元案件受理费,如需要鉴定,鉴定费用由申请方预交,最终由败诉方承担;
    2、向劳动仲裁委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及支持仲裁请求的相关证据;
    3、仲裁委接到仲裁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后,一般会在一周内发出立案通知和开庭通知;根据案件多少,开庭时间一般会安排在立案后1至2个月内。
    4、仲裁委的基本裁决原则是,根据事实和法律能支持劳动者请求的,均予支持,对用人单位基本采用的是严格责任。
  • 工伤职工什么情况下可以安置假肢|||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辅助生产劳动需要,必须安置假肢、仪眼、镶牙和配置代步车等辅助器具的,按国内普及型标准报销费用。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当退出生产、工作岗位,终止与企业的劳动关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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