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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需要证明劳动关系的资料,现在没有合同,没有工资条,没有工牌之类的。刚开始干活几天就出事,这个我要怎么办?他是朋友介绍去干活的。保险那些什么都没有买,没有工资卡考勤那些。

保险纠纷 2018-11-19 06:5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首先,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第二,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活护理费等。
    第三,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具体规定进行赔偿。
    第四,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 1、在没有签定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应当收集其他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向公司索赔;
    2、劳动关系方面的证据包括:
      1)劳动者与单位的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收入的录音;
      2)工资银行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或记录、单位盖章的职工花名册;
      3)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4)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5)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6)用人单位盖章的考勤记录;
      7)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用人单位应当承担不利后果。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因为没有劳动合同,需要进行劳动关系确认,用人单位不提供工资证明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劳动部门或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认定劳动关系成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
    (一)、
    (三)、
    (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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