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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权代理中委托人的追认权属于何种权利无权代理中,被代理人的追认权在性质上属于什么权利

合同纠纷 2021-09-16 00: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被代理人知道行为人以自己名义实施无权代理行为后,可以选择对该行为予以追认或者不予追认。追认需要注意两个方面的问题,一个是期限,一个是方式。期限方面,若相对人未进行催告,则随时可以追认
  • 根据《民法总则》第六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的追认,被代理才承担民事责任。所以,无权代理一经本人行使追认权予以追认即转变为有权代理,该行为自始产生的法律后果皆由本人承受
  • 是行为效力的限制。被追认的无权代理行为必须是合法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否则不适用民法总则关于追认制度的相关规定,比如行政行为、犯罪行为或者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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