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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单位工作10年,前面6年没有签合同,也没有交社保,后面4年才签合同交社保,现在公司因为所在的部门转让给其他公司,我不同意,因为本人已经55岁了,男,再换其他的公司担心适应不了。麻烦问下公司能不能辞退我?如果辞退我是不是可以要求补齐前面6年没交的社保?辞退有没有补偿金?

劳动纠纷 2018-11-19 11: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无故辞退员工应该怎么赔偿根据劳动法规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劳动合同法》第47条经济补偿的标准向您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二)项、《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不足十五年的,可以补足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一条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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