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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想要得到您的帮助。我刚开始找工作,面试了一家公司,应聘时谈的时候,老板说因为你没有经验,第一个月教你东西,没有工资,一个月后在说薪资,后期继续工作。可是我干满一个月了,去找老板谈,他又说公司养不起人了,让我走,我感觉很憋屈,觉得这就是变相的欺骗,当时说一月后,留下来正常上班,可以我干满一个月,他又说不需要人了,我想咨询您,如果咱要一个月的工资,能要回来嘛?

劳动纠纷 2018-11-19 20: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法》第30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遇到工资被拖欠的问题,当事人要搜集具体的证据和材料,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欠条、工资被拖欠的金额和人数、工资被拖欠的时间跨度、公司的名称和具体地址、老板的个人基本信息等,写成表达准确的书面材料后,向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并配合这样的机构一起催讨工资。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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