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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12点下班,在厂内食堂吃饭12.06分脑溢血发作,七天后死亡,社保局和公司应该给予哪些补偿?

保险纠纷 2018-11-20 14: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可以认定工伤,或者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48小时内死亡的,可以认定工伤,认定后单位不缴纳社保的,单位承担应该工伤保险报销费用。下班途中突发疾病死亡,单位没责任,不赔偿。《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认定工伤的有七种法定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工伤的处理流程为:工伤认定——工伤鉴定——工伤赔偿。
  • 公司没有购买社保,劳动者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1、肇事者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失费等一系列费用,具体数额根据您弟弟的伤残鉴定结果及其他损失确定。
    2、由于没有劳动合同,故需要到当地劳动部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再认定工伤。 具体法条参见《侵权责任法》、《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工伤保险条例》、《安徽省实施办法》。 工伤赔偿项目和上述肇事者的赔偿有部分重合。工作单位在肇事者赔偿承受范围之外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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