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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有个老乡在工地受伤了,现老板跑了,只知道老板的名字电话号码,怎么才能找到他?求解

刑事辩护 2018-11-21 08: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于工地上受伤如何赔偿这个问题,应该是按工伤赔偿,其赔偿的标准主要包括:
    1.医疗费=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
    2.康复费,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3.住院伙食补助费
    4.交通食宿费,实报实销
    5.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经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同意,用人单位也可以按照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一人的标准支付护理费。
    6.停工留薪工资=本人工资X元*停工留薪月数
    7.辅助器具费=辅助器具费用限额X元*(20/使用年限)
    8.伤残待遇,主要包括: 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9.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 老板跑了的情况下,如果能够拿出相应的证据,能够证明劳动者于单位确实存在相应的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同其他相关人员协商工伤赔偿事宜,如果坚决不赔偿,则劳动者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劳动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用人单位的部门赔偿工伤的相关费用。
  • 劳动者因工作受伤,符合工伤条件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工伤发生起一个月内向工伤保险部门申报单位不申报的,劳动者及其近亲属可以在一年以内自行向工伤保险部门申报用工单位缴纳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赔偿;未缴纳的,则由单位自行承担注意,以上是符合工伤条件的情形。如果不符合工伤条件(如老板无用工资质,系一般雇佣),无法构成劳动关系,则不能构成工伤,因按照侵权责任法来按责任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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