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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打工者,公司拖欠我千几元工资,以种种理由拖着,也不说不给。

劳动纠纷 2018-11-21 10: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被公司辞退,只要有基本的证据就可以申请仲裁,索要补偿,基本证据一般包括工服、工牌、银行流水、辞退证明就可以了,可以主张赔偿金、拖欠的工资、如果未签合同还可以主张二倍工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一、劳动者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某些地区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二、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当事人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 用人单位不给工资的话,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式维权:
    1、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维权;
    2、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的话可以到到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 维权注意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比如劳动合同,没有劳动合同需要提供其他能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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