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是一名打砂纸家具的工人,活快干完的时候,受到顾主的语言污辱,我受不了了,当时就说不要钱也不给他家干了,第二天就没去,然后雇主就以给他撂挑子为理由,他媳妇又打电话问我想不想要钱了,那个态度十分恶劣,盛气凌人,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我简直要气炸了,我说不要了,你攥着吧,她的目的达到了,期间有人调节,让我们把剩下的活干完了,工资照付,我也答应了,准备第二天去干活,可她在晚上就变了,跟调解人说不用了,活也不用干了,钱也不给了,我想咨询下我是否能要回我的辛苦钱

损害赔偿 2018-11-21 11: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申报地点: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为之日起30日内,向本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之内,也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劳动者因工受伤的,须申请工伤认定,经认定为工伤的,才能获得工伤赔偿。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同时,工伤劳动者的工资应当按月发放,用人单位不发工资的,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沈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