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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中因为大意导致工友受伤,牙磕掉3颗其中两颗门牙,受伤后我一直要求他报工伤去找单位领导,但他说单位不给报,后来我两协商让我付了800的医药费说以后镶牙他自己负责,但过去半年了,现在他镶牙花了6400,要我承担一部分医药费具体多少没说。我想问问我现在该不该付医药费,该付多少。

交通事故 2018-11-21 18: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单位迟迟不给报工伤的处理方法: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为劳动者申报工伤,用人单位不申报的,劳动者个人可以受伤之日起一年内向当地人社局劳动关系科申请工伤认定。
    职工受伤,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包括福利。
    单位拒绝支付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劳动者发生工伤的赔偿责任由谁负责?
    工伤不同于一般的民事责任,劳动者在工伤发生过程中是免责的。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参加了工伤保险,则工伤赔偿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如果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费用。
  • 工作期间受伤,单位不给报工伤可以先申请工伤鉴定,不建议解除合同,劳动相关法规,规定此种情形,劳动期限自动延期的。
    工伤认定办法
    第六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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