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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人,自己和亲属无法进行民事赔偿,或者不能进行全部民事赔偿,如何终止民事赔偿?

刑事辩护 2021-09-28 14: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刑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
    同时涉及刑事附带民事,死者家属可以要求被告人民事赔偿,协商不成,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等,没有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就刑事和民事一并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你好,现在具体是什么情况?已经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不能再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 你是要追加民事赔偿的数额还是要求其执行民事赔偿的数额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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